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函 我们事前收到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35 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相关材 料。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公司管理层就有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我们认为: 公司 2019-2020 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35 亿元综合授信,有利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宽公司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 则,可以确保公司资金周转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对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时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及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页: 何鸣元 陈敦 卓敏 2019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