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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生化: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9-050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5 日 15:00 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 1 号中粮生化综合楼五号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李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
股份数 1,036,293,86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6.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5 人,代表股份
数 1,035,500,762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56.0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93,1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429%。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4 人,代表股份
1,06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74%。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
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新设办公地址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36,131,3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反对 7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8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82%。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 89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反
对 7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8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82%。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
    1、总体表决情况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部分条款的议案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通过
                         股   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   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   数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修改第四条             1,036,208,862          99.99%          85,000              0.01%                   0               -     是
修改第十三条           1,036,208,862          99.99%          85,000              0.01%                   0               -     是
修改第二十三条         1,036,208,862          99.99%          85,000              0.01%                   0               -     是
修改第二十四条         1,036,208,862          99.99%          85,000              0.01%                   0               -     是
修改第二十五条         1,036,208,862          99.99%          85,000              0.01%                   0               -     是
修改第六十七条         1,036,208,862          99.99%          85,000              0.01%                   0               -     是
修改第七十九条         1,036,208,862          99.99%          85,000              0.01%                   0               -     是
修改第一百零六条       1,036,208,862          99.99%          85,000              0.01%                   0               -     是
修改第一百一十二条     1,036,208,862          99.99%          85,000              0.01%                   0              --     是
修改第一百一十四条     1,036,208,862          99.99%          85,000              0.01%                   0               -     是




                                                                  3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部分条款的议案       股   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   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   数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修改第四条                  975,600          0.09%          85,000              0.01%                   0               -
修改第十三条                975,600          0.09%          85,000              0.01%                   0               -
修改第二十三条              975,600          0.09%          85,000              0.01%                   0               -
修改第二十四条              975,600          0.09%          85,000              0.01%                   0               -
修改第二十五条              975,600          0.09%          85,000              0.01%                   0               -
修改第六十七条              975,600          0.09%          85,000              0.01%                   0               -
修改第七十九条              975,600          0.09%          85,000              0.01%                   0               -
修改第一百零六条            975,600          0.09%          85,000              0.01%                   0               -
修改第一百一十二条          975,600          0.09%          85,000              0.01%                   0               -
修改第一百一十四条          975,600          0.09%          85,000              0.01%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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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35,654,7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
反对 2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39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 42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反对
2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39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035,654,7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
反对 2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39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 42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反对
2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39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石碧先生、张昌新先生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5
    1、总体表决情况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              是否当选

        石 碧                         1,035,649,064        是

        张昌新                        1,035,649,064        是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

        石 碧                              415,802

        张昌新                             415,80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李世辉先生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总体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              是否当选

        李世辉                        1,035,649,070        是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

        李世辉                             415,8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潘丽芳、殳元乐律师到会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