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中粮生化(泰国) 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 5,000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真了解了有关情 况,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 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中粮生化(泰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并在担保额 度内对到期贷款给予支持,主要是为了满足泰国生化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决策 程序,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签名: 何鸣元 李世辉 卓敏 2019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