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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
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对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准则 37
号等四项金融工业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
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
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
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
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 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
入当期损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
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
要追溯调整,仅需于 2019 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
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
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
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
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
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
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