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19-03-30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将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事项,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与华西集团的
互保资料,认为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
度,该互保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2、关于关联交易追认事项,我们已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
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函签字页)
独立董事:
蔡 建 施 平 刘 昕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