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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股份: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进展公告2020-11-12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西热电”)提供担保额度 6,000 万元。
    审批程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724808849
    法定代表人:杨永昌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04 月 04 日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中康桥
    主营业务:供电;供汽;灰、渣、石膏、煤炭的销售。
    2、关联关系
    华西热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集团”)
                                     1
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情形。
    3、股权结构:华西集团持股 51%,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9%。
    4、华西热电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6,566.45                 144,324.55

负债总额                                         46,186.52             47,415.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379.93             96,909.40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2,784.98             73,161.20

利润总额                                          4,627.36             12,897.27

净利润                                            3,470.52              9,515.70



    5、经核查,华西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保证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的主合同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
    (2)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0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1
年 8 月 7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
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为办理贷款、银票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
合同。
    2、保证责任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
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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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华西集团(含控股子公司)
进行互保的额度范围内,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
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上述被担保人资产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华西集团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1,801 万
元。公司累计为华西集团(含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0,106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4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外,其余对外担保金额为 0。
    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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