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股份:关于签署投资及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7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及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西股份”)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及合作协议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与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
联”)、无锡致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致久”)、一村
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村资本”或“目标公司”)签署完成《投资及合作
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首轮投资无锡国联向华西股份受让目标公司 34.431%股
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99,849.45 万元。上述投资完成后,无锡国联有权根据协
议约定,于首轮投资完成日(含)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的期间(“次轮
投资行权期”)内,选择自行或指定其关联方向华西股份进一步受让目标公司不
超过 10.345%股权(“次轮投资”),次轮投资金额(如有)不超过人民币 30,000.29
万元。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收到无锡国联首轮投资款人民币 99,849.45 万
元,并于 2020 年 9 月完成一村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1 日 、 7 月 21 日 、 9 月 8 日 披 露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投资及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7)、《关于签署投资及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2020-057)、《关于一村资
本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0-066)。
二、进展情况
现因客观情况的变化,各方有意在《投资及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对次轮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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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的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经过友好协商,各方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签署了《投
资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次轮投资
(1)各方一致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投资及合作协议》项下的次轮投
资行权期调整为:首轮投资完成日(含)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调整后
的次轮投资行权期”)。
(2)基于《投资及合作协议》以及本协议的约定,于调整后的次轮投资行权
期内,无锡国联有权选择自行或指定其关联方(“次轮投资方”)对目标公司进
行次轮投资。为此,无锡国联应在选择进行次轮投资之前,以书面通知(“次轮
行权通知”)的方式告知华西股份和目标公司。
(3)基于此,于收到无锡国联根据本协议发出的次轮行权通知后,并为次轮
投资方实施次轮投资之需要,华西股份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不超过 10.345%
股权(在前述比例范围内,具体转让比例以无锡国联的次轮行权通知为准)以按
次轮投资估值计算的对价(最终根据次轮目标股权的比例确定)转让给次轮投资
方。
(4)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之事项外,《投资及合作协议》项下关于次轮投资的其
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次轮投资的投前估值、次轮投资转让价款的计算、次轮投
资之先决条件、次轮转让价款的支付、次轮投资之权利转移等)、以及关于后续
投资的约定不变。
2、附则
(1)本协议自各方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约定不明确或未约定事宜,按《投资合作协议》之约定执行;《投
资合作协议》约定与本协议约定相冲突的,按本协议之约定执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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