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22-04-27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将
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
解,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江苏华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定价原则公允,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经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
本次收购江阴市华西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2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
审议。
独立董事:徐光华 周凯 ZHOU ZHIPING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