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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2019-03-2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等有关规定,新乡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形成了以公

司环境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信息传递控

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为基础的、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上述建立健

全完善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

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

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

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