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9-01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下午 1:30 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 3 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出席会
议的监事人数 3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0
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
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了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
    (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的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形成了以公司环境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
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信息传递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
度为基础的、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上述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
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
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
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8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005,193.59 元人民币,截止 2018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总额为
490,314,234.95 元。
    为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保证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8 年末总股本 1,257,656,049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
股利 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2,576,560.49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477,737,674.46 元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
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