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8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1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7
日下午 1:30 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 3 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出席会
议的监事人数 3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0
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
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形成了以公司环境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
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信息传递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
度为基础的、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上述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
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
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
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9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559,353.41 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 12,065,058.25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489,184,906.75 元,减
支付 2018 年度普通股股利 12,576,560.49 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未分
配利润 594,102,641.4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
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9 年末总股本 1,257,656,049 股为基数,
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2,576,560.49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
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
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推举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我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
公司监事会研究,提名张春雷先生、王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
选人,其简历详见附件;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郎明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7 日
附件
一、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春雷先生,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集团公司董事、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白鹭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兼任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除
白鹭集团外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军先生,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
现任控股股东白鹭集团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除白鹭
集团外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职工监事简历:
郎明才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调度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调度室主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