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0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 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乡化纤”)于2021年1月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双 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共同对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乡双鹭”)按持股比例增资。新乡化纤使用自有资金900万元人民币认 购新乡双鹭900万元注册资本。 为满足新乡双鹭持续发展的需要,经双鹭药业(持有新乡双鹭70%股份)与 公司(持有新乡双鹭30%股份)协商,公司与新乡化纤拟按持股比例共同对新乡 双鹭增资3,000万元。其中,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增资900万元,北京双鹭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2,1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乡双鹭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 增至9,000万元,新乡双鹭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 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认为以上事 项将进一步加强其原料药基地的建设规模,为新乡双鹭后续原料药上市后生产奠 定资金基础,有利于其扩大生产规模。此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涉及交易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部分董事在新乡双鹭药业有限 公司任董事职务,且公司持有其30%股份,新乡双鹭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 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文新先生、李云生 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1103-1105室 3、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4日 4、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徐明波 6、注册资本:102735.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299779W 8、截止2020年9月30日,双鹭药业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徐明波 23,199.00 22.58%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1,197.52 20.63% 其他持股比例5%以下股东合计 58,338.48 56.79% 总计 102,735.00 100.00% 9、经营范围:生产片剂、重组产品、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胶囊剂、 颗粒剂、原料药(鲑降钙素、司他夫定、奥曲肽、三磷酸胞苷二钠、萘哌地尔); 生产、销售“双鹭牌红欣胶囊”保健食品;普通货运;销售医疗器械Ⅲ类;销售 医疗器械Ⅰ、Ⅱ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 双鹭药业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初至三季度报告 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 期末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84,244 202,970 净利润(万元) 30,324 48,678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元) 14,931 41,0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9,041 66,5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47 2020年三季度末 2019年末 总资产(万元) 532,353 522,49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491,210 480,820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双鹭药业第 二大股东,公司有部分董事在双鹭药业任董事职位。 12、双鹭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09年6月18日 4、注册资本:6,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6905984757 6、法定代表人:徐明波 7、住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8、经营范围:原料药【伏立康唑、盐酸吉西他滨(抗肿瘤药)、阿德福韦酯、 盐酸托烷司琼、盐酸伐昔洛韦、替米沙坦、萘哌地尔、替莫唑胺(抗肿瘤药)、 来那度胺(抗肿瘤药)、达沙替尼(抗肿瘤药)、生长抑素、鲑降钙素、醋酸奥曲 肽、胸腺五肽、尼麦角林、利塞磷酸钠、奥扎格雷、三磷酸胞苷二钠、富马酸替 诺福韦二吡呋酯、多西他赛(抗肿瘤药)依折麦布、盐酸达泊西汀】及以上产品 医药中间体(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中药提取物(仅限何首乌、红花、红 参、麦冬、银杏、月馨)生产、销售;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外贸易经营。 9、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新乡双鹭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 例 例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 4,200 70.00% 6,300 70.00% 司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800 30.00% 2,700 30.00% 合计 6,000 100.00% 9,000 100.00% 10、主要财务数据: 新乡双鹭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初至三季度报告 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 期末 营业收入(元) 4,569,026.63 7,284,680.87 营业利润(元) -2,714,375.96 -5,268,789.76 净利润(元) -2,714,675.96 -5,258,209.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19,196.26 815.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9 2020年三季度末 2019年末 资产总额(元) 37,828,575.05 36,878,811.45 负债总额(元) 22,320,585.70 18,656,146.14 净资产(元) 15,507,989.35 18,222,665.31 11、新乡双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双鹭药业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依据股权比例共同以货币出资方 式对新乡双鹭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增资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基本内容 1、基本情况 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目前已取得多西他赛、来那度胺、及富马酸替诺福韦 二吡呋酯3个原料药生产批件。目前仍有利伐沙班、阿哌沙班、阿加曲班、达格 列净、卡格列净等9个原料药还需要持续投入,目前新乡双鹭尚需继续增加资金 投入,以便为后续产品的上市后生产做好相关准备。 为满足新乡双鹭的发展需求,新乡双鹭全体股东拟同比例合计增资3,000万 元,认缴新乡双鹭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双鹭药业认缴出资2,100万元, 公司认缴出资9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乡双鹭注册资本将由6,000万元增加至 9,000万元,公司持有新乡双鹭的股权比例仍为30%。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新乡双鹭增资,将进一步加强其原料药基地的建设,为新乡双鹭 后续多个原料药上市后生产提供资金支持,从而保障新乡双鹭健康持续发展,符 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数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生产经营带来明显影响。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新乡双鹭的股权比 例仍为30%。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双鹭药业未发生过任何交易(本次交易除 外),公司与新乡双鹭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0.82万元(水电汽)。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 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 件后,认为:本次公司通过对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将进一步加强其特色 原料药基地的建设规模,为新乡双鹭后续原料药上市后生产奠定资金基础,有利 于其扩大生产规模,为公司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 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数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它投资 带来影响。此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不涉及交易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共同增资新乡双鹭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协议各方签订的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