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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积极独立地行使监督职能,对公
司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和公司的经营运作、财务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赋予的各项职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和对公司长期发展的高度责任感,
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
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忠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第九届第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新乡市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与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拆借补充协
议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第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推举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九届第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暨签署战略合作协
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0
—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中介机构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议案。
    4.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5.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十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宜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6.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7.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8.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十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之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新乡白鹭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拟实施“退城入园”工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列席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
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
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执行了股东大会
的有关决议。
    (二)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财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使公司经营管理
与财务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良好,
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公司重大投资、出售资产的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的资产收购和投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
行为。
    (六)内部控制评价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
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
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
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未有
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公司按照证券监管相关规定
部门要求,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
未发生内幕交易行为。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
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经营、
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