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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2021-07-02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亚律法字(2021)第 06-17 号




             二○二一年七月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受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河南亚太人
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担任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称“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或“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新
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律师声明

    本所是在中国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
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
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申请报告及其他资
料中自行引用或按照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发行人
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歧义或曲解。
    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发表法律
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在《法
律意见书》中引用有关验资报告中的某些数据或结论时,并不意味着对这些数据
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簿记建档现场、
审查了发行人提供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对于出具《法律意见
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政府有关主
管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主体出具的备案、说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本所及本所律师已得到发行人的如下保证:
其提供的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全部真实;其提供的文件
以及有关的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且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
一切足以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且无任何隐瞒、疏
漏之处。

    《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用于其
他任何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发行人可以将《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备案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有关部门,并依法对所发表的
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和核准

    (一)发行人的批准和授权

     1、2020 年 11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增
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有关的议案,并提交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20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纤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白鹭集团”)出具了《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新鹭[2020]34 号),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3、2020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
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有关的议案。
    4、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乡
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等议案,发行人与白鹭集团就本次发行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
协议》。
    5、2021 年 1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的议案》等议案,发行人与白鹭集团就本次发行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
同之补充协议(二)》。

    根据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董事会本次后续修改的相关议案涉及到的相关事项已经得到发行人股东大
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乡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0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377,296,81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9,100 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
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人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或
“主承销商”)签署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平安证券担任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保荐机构,发行人与平安证券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制定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符合《管理办法》
之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对象、询价结果、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以及缴
款和验资过程如下:

    (一)发送认购邀请书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10 号”核准文件的基础上,发行人与主
承销商共同确定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
称“《认购邀请书》”)及发送对象名单。经核查,2021 年 6 月 1 日,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快递的方式向 124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
邀请书》及其附件(含申购报价单)。上述 124 名投资者中包括:截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包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
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共 16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3 家,证
券公司 23 家,保险机构 10 家,以及其他已向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表
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52 家。
    本次发行自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方案文件(2021 年 5 月 13 日)至申购日
(2021 年 6 月 4 日)9:00 期间,有 21 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向上述 21 名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含申购报价
单)。

    《认购邀请书》包含了认购对象、认购数量及金额、认购价格;认购时间安
排;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股份锁定安排等内容。
     《申购报价单》包含了认购对象确认的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
遵守《认购邀请书》确定的认购程序与规则及认购对象同意按发行人最终确认的
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经查验,《认购邀请书》及发送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申购报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6 月 2 日。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发行前公司
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发行
价格不低于 4.21 元/股。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2021 年 6 月 4 日 9:00-12:00 期间,发行人共收到 36
名投资者反馈的《申购报价单》。

     上述 36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有效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类别
号                                                     (元/股)   (万元)   报价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
 1                                            其他          4.70      2,100   是
     伙)-信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深圳瑞和新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5.08      2,100   是
 3   UBS AG                                   其他          6.00      2,100   是
 4   凌济政                                   个人          5.00      2,200   是
                                                            5.01     12,600
 5   曹伟娟                                   个人          4.50     16,800   是
                                                            4.22     21,000
 6   杜好勇                                   个人          4.58      2,100   是
 7   肖文平                                   个人          4.45      3,600   是
                                                            5.13      2,300
 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是
                                                            4.70      3,400
                                                            5.00      2,100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一号集
 9                                            其他          4.80      3,000   是
     合资产管理计划
                                                            4.70      4,000
     河南农投金控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4.74      4,000
10                                            其他                            是
     合伙)                                                 4.47      8,000
                                                            4.70      2,100
11   郭伟松                                   个人          4.40     26,900   是
                                                            4.21     27,000
12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六      其他          4.91      2,100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九
13                                          其他   4.91    2,100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 2      保险   4.40    3,000   是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
15                                          其他   4.31    2,100   是
     信资本中国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22    2,500
16   许志民                                 个人   5.11    3,000   是
                                                   5.01    3,500
17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4.55    3,800   是
                                                   5.20    5,800
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4.50    8,500   是
                                                   4.22   11,000
19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4.61    9,300   是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           4.75    2,500
20                                          其他                   是
     聚映山红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60    4,000
                                                   4.41    5,400
21   荆涛                                   个人   4.32    6,000   是
                                                   4.25    6,000
                                                   4.78    2,100
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是
                                                   4.31    2,500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           4.38    2,100
23                                          保险                   是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1    2,200
                                                   4.55    2,200
2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4.44    2,800   是
                                                   4.33    3,200
                                                   4.81    2,100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
25                                          其他   4.59    2,400   是
     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4.31    2,800
                                                   4.23    2,100
26   李勇                                   个人                   是
                                                   4.21    2,100
                                                   4.81    2,100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 15
27                                          其他   4.66    6,500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39    7,500
28   谭瑞清                                 个人   4.50    9,000   是
29   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5.00    2,100   是
30   管爱杰                                 个人   4.51    2,100   是
31   王志强                                 个人   4.41    2,200   是
32   许美腾                                 个人   4.90    6,300   是
                                                   4.66    2,100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 20
33                                          其他   4.39    3,100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27    3,600
                                                   4.60    2,300
3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4.52    3,100   是
                                                   4.29    4,900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星辰 9
35                                          保险   4.83    9,000   是
     号资产管理产品
                                                                  5.06       3,30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创
      36                                             其他         4.86       4,300    是
             投锐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66       5,300

            根据相关转账凭证、系统截图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参加本次发行的 36 名认
     购对象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向平安证券
     指定的账户及时足额缴纳认购保证金,发行人和承销商共同确认上述投资者的申
     购有效。

            (三)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74 元/股,
     发行数量为 209,071,72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90,999,995.46 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发行对象共计 20 名,除白鹭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均在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送认购邀请书的特定对象投资者名单之内,本
     次发行的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月)
 1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①             63,076,940   298,984,695.60       36
 2         深圳瑞和新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30,379     20,999,996.46       6
 3         UBS AG                                    4,430,379     20,999,996.46       6
 4         凌济政                                    4,641,350     21,999,999.00       6
 5         曹伟娟                                   26,582,278    125,999,997.72       6
 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52,320     22,999,996.80       6
 7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一号集                                         6
                                                     6,329,113     29,999,995.62
           合资产管理计划
 8         河南农投金控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6
                                                     1,901,974      9,015,356.76
           合伙)
 9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六                                         6
                                                     4,430,379     20,999,996.4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九                                         6
                                                     4,430,379     20,999,996.4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许志民                                    7,383,966     34,999,998.84       6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236,286     57,999,995.64       6
 13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                                         6
                                                     5,274,261     24,999,997.14
           聚映山红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30,379     20,999,996.46       6
 15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       4,430,379     20,999,996.46       6
     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6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 15                                     6
                                              4,430,379      20,999,996.4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7   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430,379      20,999,996.46    6
18   许美腾                                  13,291,139      62,999,998.86    6
19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星辰 9                                      6
                                             18,987,341      89,999,996.34
     号资产管理产品
2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创                                      6
                                              9,071,729      42,999,995.46
     投锐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09,071,729     990,999,995.46    -

     注①白鹭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依据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与白鹭集团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之约
 定:白鹭集团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30.17%,白鹭集团不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
 询价过程中的报价,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
 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分别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购报价及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
 股数的确定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发行人与发行对
 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缴款及验资

      发行人与平安证券于2021年6月7日向最终获得配售的20名发行对象发出《缴
 款通知书》,通知各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获配股数、
 需缴付的认购款金额、缴款时间及指定的缴款账户。

      2021 年 6 月 17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16-00002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9 日
 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
 认购人在认购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累计人民币 990,999,995.46 元,比与
 20 位认购股东签订的认购协议认购金额合计 990,999,995.46 元多 1.00 元,经核
 对超出认购资金差额 1.00 元为认购对象超缴所致,超缴部分已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平安证券退回给认购对象,主承销商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金额合计 990,999,995.46 元。

       2021 年 6 月 17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1]第 16-00003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止,发行人
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9,071,729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90,999,995.4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7,874,481.1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73,125,514.34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9,071,729.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人民币 764,053,785.34 元。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承销办法》
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

       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名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
象为 20 家,分别为白鹭集团、深圳瑞和新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UBS AG、
凌济政、曹伟娟、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农投金控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许志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许美腾、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一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星辰 9 号资产管理产品、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德汇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宁聚映山红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
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 15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创投锐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本次发行对象以其自有资金或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备案证明等资质证明资料,截至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该等发行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1、白鹭集团

公司名称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长金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各种纤维及相关服装、服饰、
                    产业用产品的织造、印染、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原材料、
经营范围            生产设备、配件、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
                    相关的生产技术和副产品的销售和进口、房屋、设备、土地等资产租
                    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缮。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深圳瑞和新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深圳瑞和新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下沙社区滨河路 9289 号下沙村京基滨河时代广
注册地址
                    场 A 座 4103
执行事务合伙人      钱素珍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UBS AG

名称                UBS AG
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注册地址
                    Basel, Switzerland
编号                QF2003EUS001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4、凌济政

姓名                凌济政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5、曹伟娟

姓名                曹伟娟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注册资本              803,719.448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安志勇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
经营范围              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
                      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7、河南农投金控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                  河南农投金控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木华广场 310-2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河南联创华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8、许志民

姓名                  许志民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注册资本     1,013,725.875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
经营范围     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销售贵金属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注册资本            890,794.795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贺青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经营范围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
                    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1、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2,5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济南市二环南路 2169 号
法定代表人          张瑞杰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
经营范围            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股
                    权投资管理,基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2、许美腾

姓名                许美腾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3、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名称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5 楼 519 室
法定代表人          刘敏慧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4、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星辰 9 号资产管理产品

名称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
注册地址
                    B230-1
法定代表人          吴永烈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
                    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5、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465 万元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065
法定代表人          刘卓锋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6、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如上所述,同 15。

       17、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名称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A1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经营范围            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8、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名称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宝山区淞兴西路 234 号 3F-612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谢红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9、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637.3988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号楼 110 室-56
法定代表人          肖大强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创投锐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97,882.2971 万元
注册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 28 楼
法定代表人          任颜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
                    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
经营范围
                    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白鹭集团、深圳瑞和新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UBS AG、渤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农投金控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
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
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备案程序。

    凌济政、曹伟娟、许志民及许美腾为自然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星辰 9 号资产管理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
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要求办理
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德汇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宁聚映山红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 15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创投锐进 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备
案。
    根据获得配售的上述认购对象提供的确认函等资料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确认,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白鹭集团外,其他最终获配
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承销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
条件。

                       第三节 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
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发行过程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五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鲁鸿贵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王峰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周耀鹏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