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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6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74,594,05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09%)的股东中原
股权投资 管理 有限公 司 计划在 6 个 月内 以集中竞 价方 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
23,38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一致行动人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
实资本嘉臻 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嘉实资本嘉臻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
有公司 211,124,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名称: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获得股份;
     4、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3,382,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1.59%);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
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