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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08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2-01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6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办公楼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1 年末总股本 1,466,727,778 股为基数, 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46,672,777.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
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
了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用 35 万元。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议案》
    本届高级管理人员就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考
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制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及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生产经营需求,拟向 19 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83.8 亿人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及期限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发
展实际需要,分别实施各项融资业务。以下授信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序号 银行名称                           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1    工商银行新乡凤泉支行                      120000

        2    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115000

        3    建设银行新乡分行                           80000

        4    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                       70000

        5    交通银行新乡分行                           70000

        6    农业银行新乡平原支行                       60000

        7    民生银行新乡分行                           84000

        8    中信银行新乡分行                           40000

        9    浦发银行新乡支行                           40000

        10   光大银行郑州祥盛街支行                     27000

        11   中原银行新乡分行                           25000

        12   广发银行新乡分行                           20000
        13   兴业银行新乡分行                           20000

        14   汇丰银行郑州分行                           20000

        15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                           20000

        16   邮储银行劳动南街支行                       10000

        17   渣打银行郑州分行                           8000

        18   东亚银行郑州分行                           6000

        19   农信社凤泉联社                             3000

                              合计                     838,00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办理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支行不超 16,200 万元人民币流资
贷款,拟用位于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南段两宗土地(土地证号:新国用<2004>第 0050009
号、新国用<2004>第 0050010 号,土地账面原值 33,224,456.55 元、账面净值
21,634,379.12 元)及两宗土地上的 19 处房产(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 2004500205 号、
第 2004500206 号、第 2004500207 号、第 2004500208 号、第 2004500209 号、第 2005500217
号、第 2005500218 号、第 2005500224 号、第 2005500225 号、第 2005500226 号、第
2005500227 号、第 2005500228 号、第 2005101427 号、第 2005101428 号、第 2005101429
号、第 2005101430 号、第 2005101431 号、第 2005101432 号、第 201430068 号。以上
房产账面原值 15,199.87 万元、账面净值 5,458.42 万元,房地产评估值 17,804.32 万
元)抵押给上述银行,抵押期限三年。
    包括以上抵押贷款业务,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本公司抵押资金净值合计为
86.363.39 万元,占 2021 年经审计的总资产 1,124,588.48 万元的 7.68%。无需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新区酸站和新区二原液部分设备报废处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到公司新区酸站和新区二原液系统与公司现有纺丝工
艺的配套及运行效率等因素,公司拟对新区酸站和新区二原液系统部分设备进行报废处
置。本次报废涉及的相关资产净值为 1,190.84 万元,预计处置后的净损益对 2022 年度
净利润影响不大。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 遵循
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四)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十五)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