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6-08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2-03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情形,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拟为全资
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白鹭”)开展正常业务提供相关担
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正式签订的担保协议为
准。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一年。上述担保事项经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有效
期内全权负责处理与该事项有关的具体事宜。
       上市公司担保额度情况详见下表: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担保方               截至目
担保                          最近一期                 本次新增担    上市公司最     关联
         被担保方    持股比               前担保
  方                          资产负债                   保额度      近一期净资     担保
                       例                 余额
                                率                                     产比例
公司    新疆白鹭       100%     91.76%          0       8,000 万元        1.28%        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白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1 日,法定代表人张政
峰,注册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达坂山工业园区,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棉浆粕、粘胶纤维的制造和销售,纱、线、纺织品的制造和销售;粘胶纤
维面料、里料的制造与销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职业技能培训,房屋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新疆白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关键管理和财务等人
员均由公司委派。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疆白鹭的总资产 13,924.33 万元,负债总额
11,732.24 万元,净资产 2,192.09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7,492.44 万元,利润
总额 1,716.84 万元,净利润 1,722.90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新疆白鹭的总资产 22,422.90 万元,负债总额
20,576.36 万元,净资产 1,846.54 万元,2022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 612.76 万元,利
润总额-331.70 万元,净利润-345.56 万元。(未经审计)
    4、新疆白鹭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
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
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金额为公
司根据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供的预计额度。具体担保的金额、期限、方式
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以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子公司开展正常业务发展需要,
有助于推动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
经营状况正常,其关键管理和财务等人员均由公司委派,风险可控,获得该担保
额度将有助于其拓展融资渠道,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
日常业务提供相关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规划,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对外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