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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04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2-05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提振公司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3、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后的股份将
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 年内实施前述
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4、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6、回购价格:不超过 4.8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回
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 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原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回函: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将视自身财务安排及市场情况而定,后续如
有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