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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3-0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岛中环路 4 号 19 号楼中原资产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 2023 年 3 月 8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乡化纤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乡化纤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目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

             本情况……………………………………………………………………………………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新乡化纤股份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新乡化纤股份的情况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查阅文件................................................................................................................. 12

             二、查阅地点.................................................................................................................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4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或
                           指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化纤
本报告书                   指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原资产   指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原股权                   指   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嘉臻7号                    指   嘉实资本嘉臻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嘉臻8号                    指   嘉实资本嘉臻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设立日期:2015 年 8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356141357Q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岛中环路 4 号 19 号楼中原资产大厦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及处置;私募基金管
理;财务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经营期限:2015 年 8 月 31 日至 2045 年 8 月 30 日
       联系电话:0371-6177757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比例
  1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50.00%
  2     河南省财政厅                                          160,000    16.00%
  3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91,666.67      9.17%
  4     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5,000      7.50%
  5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5.00%
  6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45,000      4.50%
  7     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5,000      4.50%
  8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3,333.33      3.33%
                      合计                                  1,000,000   100.00%
       河南省财政厅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中原资产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李明         男         董事长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李建国       男     副董事长兼总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经理
周卫瑛       女           董事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李中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罗靖         男           董事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张泽宏       男           董事         中国         广东深圳             无
张淑杰       女           董事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王祥昌       男       职工董事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艾长城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崔小乐       女           监事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朱林         男       职工监事         中国         河南郑州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
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新乡化纤外,中原资产持有、控制境内外上市
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股票简
         上市公司    上市地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号                              称
                                                   交通运输装备及    中原资产全资
                                                   相关服务、工程    子公司中原股
      中铁高新工
 1                            中铁工               机械装备及相关    权直接持有中
      业股份有限     上交所            600528.SH
                              业                   服务等装备的研    铁工业5.67%的
      公司
                                                   发、制造和配套    股份,中原股
                                                   服务。            权一致行动人

                                          6
                                                                 嘉臻7号持有中
                                                                 铁工业0.57%的
                                                                 股份,中原股
                                                                 权一致行动人
                                                                 嘉臻8号持有中
                                                                 铁工业0.57%的
                                                                 股份,合计持
                                                                 有 中 铁 工 业
                                                                 6.81%的股份。
                                                                 中原资产、中
                                                                 原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通
                                                乳酸及其衍生产
     河南金丹乳                                                  过深圳首中教
2                          金丹科               品的研发、生
     酸科技股份   深交所            300829.SZ                    育产业发展股
                             技                     产、
       有限公司                                                  权投资企业
                                                    销售。
                                                                 (有限合伙)
                                                                 持有金丹科技
                                                                 5.29%股份。
                                                                 中原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全资
                                                                 实际控制的
                                                                 “中原金象投
                                                                 资管理有限公
                                                                 司-中原金象河
                                                智能型高、中压   南民营上市公
                                                发、输、配电装   司发展支持2号
                                                置以及变压器及   私募股权投资
                                                      其         基金持有ST森
     河南森源电
3                                               元器件生产,逆   源5.67%股份,
     气股份有限   深交所   ST森源   002358.SZ
                                                      变         中原金象投资
       公司
                                                器、箱式变电     管理有限公司
                                                    站、         的一致行动人
                                                照明系统和生     河南宏森融源
                                                    产。         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ST森
                                                                 源12.49%股
                                                                 份,合计持有
                                                                 ST森源18.16%
                                                                 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
司 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中原股权为中原资产的全资子公司,双方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中原股权与
嘉臻7号、嘉臻8号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中原资产因强化资产管理需要,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3月7日:以大宗
交易的方式受让中原股权所持58,796,832股新乡化纤股份,占新乡化纤总股本的
4.01%;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嘉臻7号所持13,000,000股新乡化纤股份,占新乡
化纤总股本的0.89%;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嘉臻8号所持13,000,000股新乡化纤
股份,占新乡化纤总股本的0.89% 。受让后中原资产持股数量增至195,326,785
股,持股比例增至13.3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新乡化纤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原资产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新乡化纤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原资产持有上市公司110,529,953股普通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7.54%。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原资产持股比例将由7.54%增加至
13.32%。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权益变动方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原资产    持股数量增加         110,529,953     7.54%     195,326,785   13.3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原资产、中原股权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
被质押的情形,不存在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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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
月内,中原资产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如下: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23 年 2 月 13 日    大宗交易        13,333,337            0.91
   2023 年 2 月 14 日    大宗交易        13,175,197            0.90
   2023 年 2 月 16 日    大宗交易        13,700,160            0.93
   2023 年 2 月 17 日    大宗交易        13,461,150            0.92
   2023 年 2 月 20 日    大宗交易        13,000,000            0.89
     2023 年 3 月 7 日   大宗交易        18,126,988            1.24
          合计             -             84,796,832            5.78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
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
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李明




日期: 2023年3月8日




                                 1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在地

股票简称          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   000949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岛中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义务人注
名称                                                       环路 4 号 19 号楼中原资产大厦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
                                                           有 √    无 □
数量变化          股比例被动减少 □             行动人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否为上市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110,529,953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7.54%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195,326,785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比例: 13.32%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数量:84,796,832
比例              变动比例: 5.78%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15
(本页无正文,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李明


             日期: 2023年3月8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