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 16-0001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 16-00012 号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1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 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 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美玲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杜卫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610 号)核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 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77,296,814 股,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每股 4.21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09,071,729 股,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4.74 元,募集资金总额 990,999,995.46 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验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含税金额) 18,932,353.1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2,067,642.3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6-00003 号的验资报告。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银行新乡分行营业部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内。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募集资 项目已使用金 本年度使用金 期末银行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利息收入 金金额 额 额 账户余额 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 88,106.76 80,599.92 480.07 522.68 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 补充流动资金 9,100.00 9,100.00 合 计 97,206.76 89,699.92 480.07 522.6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 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管理办法》分别于2013 年 12 月 27 日、2014年1月24日经公司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与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乡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原银行”)于2021 年 7 月 1 日共同签署了《关于新乡化 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1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1 日余额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 年产 10 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 410701010100083303 分行营业部 纤维项目一期工程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 410701010100083303 补充流动资金 分行营业部 合计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也不存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转让与处置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出于进度方面的考虑,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 期工程进行了投资,截至2021年7月1日止,先期投入资金 67,125.5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 于2021 年7 月 6 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项目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资 金 67,125.54 万元,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 [2021]第16-00043号《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募集资金的使用、置换符合法律法规,且严格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104,800.30 万元,建设工期从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建设周期18个月。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 完成项目的相关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节余的募集 资金为8,029.52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10%。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共产生利息收入 522.68 万元,募集资金初 始募集净额 97,206.76 万元,合计 97,729.44 万元,已累计使用 89,699.92 万元,结余 8,029.52 万元。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涉及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4 月 2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8,029.52 万元已转至公司一般户,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206.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0.0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9,699.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是否发生重 投向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0 万吨高品质超细 否 88,106.76 88,106.76 480.07 80,599.92 91.48% 2022 年 2 月 28 日 3,315.08 注1 否 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9,100.00 9,100.00 9,1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7,206.76 97,206.76 480.07 89,219.8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年产 10 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 2021 年 7 月 1 日止,先期投入资金 67,125.5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于 2021 年 7 月 6 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项目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资金 67,125.54 万元, 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 [2021]第 16-00043 号《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10 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节余的募集资金为 8,029.52 万元,占募 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8.10%。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在实 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同时留存部分工程项目质保金,导致募集资金部分节余;(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在确保项目效益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 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成本。 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8,029.52 万元已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时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于2022年2月28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投产时间尚不足一年,2022年3月-12月累计 实现效益为3,315.08万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