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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3-03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30 在公司办公楼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 3 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出席会
议的监事人数 3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0
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学新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
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形成了以公司环境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
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信息传递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
度为基础的、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上述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
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
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
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612,409.55 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1,889,347,458.43
元,减支付 2021 年度普通股股利 146,672,777.80 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未分配利润 1,308,062,271.08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
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
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
差异,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
2020—2022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
份。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监
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
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
议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公司未来拟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择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总金额不超过 5.0 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
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
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
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2 年修订)》(证监发【2022】3 号)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
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合理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
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公司因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拟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展正常业务提供相关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
额以正式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