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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2023-04-2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 16-00013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 16-00013 号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

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

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大信审字[2023]第

16-00008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上市公

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

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1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2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情况,后附的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美玲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杜卫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2
               上市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市公司     2022 年期    2022 年度占用   2022 年度占    2022 年度    2022 年期
非经营性资                       占用方与上市公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方名称                  核算的会计   初占用资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的利息   偿还累计     末占用资金                   占用性质
  金占用                         司的关联关系                                                                                          原因
                                                  科目         金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发生金额       余额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小 计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业
  小 计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总 计
                                                上市公司     2022 年期    2022 年度往来   2022 年度往    2022 年度    2022 年期
其它关联资                       往来方与上市公                                                                                      往来形成
                资金往来方名称                  核算的会计   初往来资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的利息   偿还累计     末往来资金                   往来性质
  金往来                         司的关联关系                                                                                          原因
                                                  科目         金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发生金额       余额
                新乡白鹭投资集                                                                                                      销售商品提供
                                    控股股东     应收账款                        136.03                      136.03                                 经营性
               团有限公司                                                                                                           劳务或服务
               新乡市华鹭科技      大股东控制                                                                                       销售商品提供
控股股东、实                                     应收票据         10.00           60.00                       70.00                                 经营性
               有限公司             的法人                                                                                          劳务或服务
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新乡市华鹭科技      大股东控制                                                                                       销售商品提供
                                                 应收账款        224.52          699.32                      682.65        241.19                   经营性
               有限公司             的法人                                                                                          劳务或服务
               新乡市飞鹭纺织      大股东重大                                                                                       销售商品提供
                                                 应收账款        131.39          815.26                      840.74        105.91                   经营性
               科技有限公司       影响的法人                                                                                        劳务或服务




                                                                            3
               新乡白鹭精纺科   大股东控制                                                                         销售商品提供
                                                应收账款                       6,671.71    6,671.71                               经营性
              技有限公司         的法人                                                                            劳务或服务
  小   计                                                      365.91          8,382.32    8,401.13      347.10
上市公司的     新疆白鹭纤维有                   其他应收                                                                          非经营
子公司及其                        子公司                      8,800.00                     5,000.00     3,800.00       借款
附属企业      限公司                               款                                                                               性

  小   计                                                     8,800.00                     5,000.00     3,800.00
               中纺院绿色纤维                                                                                      销售商品提供
                                 联营企业       应收票据        10.00          6,162.77    6,162.77       10.00                   经营性
              股份公司                                                                                             劳务或服务
其他关联人     中纺院绿色纤维                                                                                      销售商品提供
及其附属企                       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6,894.27    6,452.34      441.93                   经营性
              股份公司                                                                                             劳务或服务
    业
               新乡双鹭药业有                                                                                      销售商品提供
                                 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20.61            47.80       56.12        12.29                   经营性
              限公司                                                                                               劳务或服务

  小   计                                                       30.61         13,104.84   12,671.23      464.22
  合   计                                                     9,196.52        21,487.16   26,072.36     4,611.32
法定代表人:邵长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冯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丽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