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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3-03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办公楼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负数,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提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
了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用 35 万元。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议案》
    本届高级管理人员就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考
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制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及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生产经营需求,拟向 21 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91.3 亿人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及产品使用以企业实际经营需要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序号 银行名称                           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1    工商银行新乡凤泉支行                      120,000

        2    建设银行新乡分行                          113,000

        3    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110,000

        4    中原银行新乡分行                           84,000

        5    交通银行新乡分行                           80,000

        6    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                       75,000

        7    农业银行新乡平原支行                       50,000

        8    民生银行新乡分行                           48,000

        9    中信银行新乡分行                           40,000

        10   浦发银行新乡支行                           40,000

        11   光大银行郑州祥盛街支行                     30,000

        12   汇丰银行郑州分行                           30,000

        13   兴业银行新乡分行                           19,000

        14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                           10,000

        15   邮储银行劳动南街支行                       10,000

        16   浙商银行郑州分行                           10,000

        17   广发银行新乡分行                           10,000

        18   恒丰银行新乡分行                           10,000

        19   华夏银行郑州分行                           10,000

        20   渣打银行郑州分行                           8,000

        21   东亚银行郑州分行                           6,000

                           合计                        913,00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 2023 年
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
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发【2022】3 号)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合理回
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2025 年)。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公司未来拟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择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
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总金额不超过 5.0 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
内。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
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芦
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其简历
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五)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十六)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拟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正常
业务提供相关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正式签订的
担保协议为准。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芦伟先生,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公司供运处处长助理、总经理办
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它相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