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锡业股份:拟出售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18-12-01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
              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 121121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China Alliance Appraisal Co.,Ltd.


                        日期:2018 年 11 月 15 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 层
       邮编:100077      电话:010-68090001      传真:010-68090099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目录 ................................................................ I

声明 ................................................................ 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5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概况 ............................................................................................................................ 5
    二、评估目的 ............................................................................................................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7
    五、评估基准日 ........................................................................................................ 7
    六、评估依据 ............................................................................................................ 7
    七、评估方法 .......................................................................................................... 1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2
    九、评估假设 .......................................................................................................... 12
    十、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 13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4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5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16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18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
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
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
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
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
               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 121121 号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或我公司)接受经贵公司授权
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
司拟出售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在2018年9月30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
氧气站机器设备提供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
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
     评估范围: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共52项,主要包括分馏塔、空气透平压
缩机组、空气透平增压压缩机、增压透平膨胀机组、分子筛吸附器、氮气压缩机等制
氧设备,购置时间为2012年至2015年,账面价值100,858,768.65元。资产分布较集中,
位于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材料加工区云锡产业园区7号路1号铜业分公司氧气站
内,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机器设备维护状况良好,均能满足正常使用。具体内容以由
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资产明细申报表》为准。
     评估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结论:在原地续用前提条件下,经成本法评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
售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账面价值10,085.88万元,评估
值为10,191.50万元,评估增值105.62万元,增值率为1.05%。详见下表: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机器设备          1             10,085.88           10,191.50           105.62             1.05

       合计          2             10,085.88           10,191.50           105.62             1.05

     本次委估资产评估值为不含增值税价值。
     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
站设备出售后对应厂房及占用土地使用权后续处置意见》,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
业分公司拟出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材料加工区云锡产业园区
铜业分公司内的制氧站部分设备类资产占用的土地及房屋将以协议约定方式,按合作
期限向设备资产受让方收取租赁费。根据本项目的评估目的和评估假设为云南锡业股
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按现行用途原
地持续使用的市场价值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价值仅包含机器设备价值未包含设备
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价值。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结
论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
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
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
                        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 121121 号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经贵公司授权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
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
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的云南锡
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在2018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概况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产权持有单位为云南锡
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工
商管理登记部门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0584804124U
     公司住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材料加工区云锡产业园区
     负责人:唐都作
     经营期限:同隶属公司一致
     经营范围:铜冶炼原料、材料、燃料、粗铜、阴极铜、硫酸、黄金、白银、冶炼
渣、铁精矿、烟尘、监视硫酸锌、硫酸铜、海绵铜、硫酸镍的生产和购销、铜产品深
加工的生产和购销。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是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红河州政府重点督察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建设项目,位于蒙自市雨过铺镇红河工业园区7号路1号,占地面积552亩,总投资25
亿,于2012年3月24日建成,年产高纯阴极铜10万吨、硫酸44万吨、黄金1吨、白银100
吨,回收其他有价金属1万吨,工业总产值50亿。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采用世界先进、拥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的“双
顶吹”炼铜技术及永久不锈钢阴极铜电解精炼技术,先进可靠,自动化水平高,原料
适应性广,高效节能,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政策,综合回收利用水平高,经济效益好。
       (二)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企业名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134002589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汤发
       注册资本:壹拾陆亿陆仟捌佰柒拾柒万陆仟叁佰柒拾玖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11月23日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贵金属及其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管理商品),非金属及
其矿产品,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进出口业务(按目录经营),环境保
护工程服务。劳务服务、技术服务、井巷掘进(限分公司经营),有色金属深加工及其
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及自销,境外期货业务(凭许可证开展经营),代理进出口
业务。
       (三)委托人与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二、评估目的

       根据相关经济行为文件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目的是为云
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提供
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已经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31 号专题会会议决议通
过。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评估范围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的云南锡业股份
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具体范围以产权持有单位填报的清查评估申报
表为准。
     纳入本次评估的资产为机器设备,共 52 项,主要包括分馏塔、空气透平压缩机组、
空气透平增压压缩机、增压透平膨胀机组、分子筛吸附器、氮气压缩机等制氧设备,
购置时间为 2012 年至 2015 年。资产分布较集中,位于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材料
加工区云锡产业园区 7 号路 1 号铜业分公司氧气站内,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机器设备
维护状况良好,均能满足正常使用。评估范围具体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数量(项)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1          机器设备           52            167,037,601.45            100,858,768.65
      2            合计             52            167,037,601.45            100,858,768.65
     具体评估范围仅以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内容为准。
     委托人和产权持有单位已承诺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
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假设委估机器
设备按现行用途原地持续使用下的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18年9月30日;
     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根据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的原因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纪要》第 31 号(2018 年 5 月 22 日专题会纪要)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5.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1 号,1991);
     6.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 号,2003);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538 号令,2008)及相关修订
         (2017 年修订版);
     8.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 14 号,2001);
     9.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36 号);
     10.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6 号,2017);
     11.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 12 号令,2005);
     12. 《 关 于 加强 企 业 国有 资 产 评估 管 理 工作 有 关 问题 的 通 知》 ( 国 资 委产 权
         [2006]274 号);
     13.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
         941 号);
     14.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
         〔2013〕64 号);
     15.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令,2016 年 6
         月 24 日);
     16. 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 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 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 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8.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9.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10.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1.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四)权属依据
     1. 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
     2. 设备权属承诺书。
     (五)取价依据
     1. 市场询价资料;
     2. 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3. 《2018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4. 《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5. 评估基准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6.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1999]1283 号);
     7. 《国家计委、国家环保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2]125 号)
     8.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2002]10 号);
     9.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
号);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
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
     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
     12.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13.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六)其他依据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1. 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与中同华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3. 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具体评估时需根据评估对
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
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组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组价值的各种评
估方法的总称。由于委估标的为氧气站相关机器设备并不包含土地和生产车间厂房,
并不构成完整的资产组,收益无法再设备、土地及厂房之间合理量化,故本次评估不
宜采用收益法。
     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
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由于委估对象无市场交易案例,故本次
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
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
总称。委估对象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
     (二)评估过程
     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及被评估设备的特点,确定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计算确
定设备的评估值。
     机器设备评估的重置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机器设备的更新重置全价,然后扣减
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机器设
备评估值的方法。本次评估采用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1)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购置价+运杂费+安调费+基础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①购置价(含税)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国产设备: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查阅《2018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采用同年
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
     ②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主要包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用等,一般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考
虑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设备重量及外形尺寸等因素,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
若设备费中已含运杂费则不再重复计算。
     ③安调费、基础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费率计取安调
费用,对无需安调设备以及设备费中已含安调费的则不再重复计算。
     需要基础的设备,在与房屋建筑物核算不重复前提下,根据设备实际情况考虑一
定的基础费率。
     ④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工程监理费等,依
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计算基础为设
备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调费、基础费之和。
     ⑤资金成本
     根据建设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贷款利率,资金成本按建设
期内均匀性投入计取。其构成项目均按含税计算。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调费+基础费+其他费用)×贷款利率×建设工
期×1/2

     ⑥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根据财税[2008]170 号、财税[2013]106 号、财税[2016]36 号、财税〔2018〕
32 号等相关财税文件,评估基准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
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故: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16%/(1+16%)+(运杂费+安调费+基础费)*10%/
(1+10%)+其他费用可抵税金额
     2)成新率的确定
     主要设备采用综合成新率,一般设备采用年限成新率确定。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勘察成新率×60%
     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勘察成新率:评估人员根据企业填写的《设备调查表》,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对设
备成新率进行打分评定。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评估程序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评估准备阶段
     与委托人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
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接受委托,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确定项目负责人,组成
评估项目组,编制评估计划;辅导产权持有单位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准备评估所需
资料。
     (二) 现场调查及收集评估资料阶段
     根据此次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评估
人员通过询问、核对、勘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从各种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
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三) 评定估算阶段
     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根据评估
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
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四)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阶段
     根据各评估小组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编制相关评估说明,在核实确认相
关评估说明具体资产项目评估结果准确无误,评估工作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情况的基
础上,依据各资产评估说明进行资产评估汇总分析,确定最终评估结论,撰写资产评
估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评估
报告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可的相关当事
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要求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
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
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
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 在用续用假设:假设被评估资产在产权发生变动或资产业务发生后,按照其
现行正在使用的用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
     (二)特殊假设
     1. 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利率、汇率、赋
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3. 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
情况继续使用,并未考虑各项资产各自的最佳利用;
     4. 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5. 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6. 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
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7. 根据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资料,本次评估假设产权持有单位对委估
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拥有完全产权,且对委估资产的合法使用、处置不受限制。
     当出现与上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在原地续用前提条件下,经成本法评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的云南锡
业 股 份有限 公 司铜业 分 公司氧 气 站机器 设 备 账面 价 值 10,085.88 万 元 , 评 估值为
10,191.50万元,评估增值105.62万元,增值率为1.05%。详见下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机器设备        1               10,085.88           10,191.50           105.62             1.05

     合计           2              10,085.88           10,191.50           105.62             1.05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机器设备评估增值的原因:
       由于评估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大于会计计提折旧的年限导致机器设备评估略有增
值。
       本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
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1、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外部宏观经济环
境不发生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下的价
值。
       2、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做出
专业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本
机构不对管理部门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资产清单及其他中介机构出具
的文件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4、评估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部分
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近期检
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等进行判断。
       5、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
提供,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资产评估师的责任
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本次委估资产的权属提供任何
保证, 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
围。
       6、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7、本次委估资产评估值为不含增值税价值。
       8、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
气站设备出售后对应厂房及占用土地使用权后续处置意见》,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业分公司拟出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材料加工区云锡产业园区
铜业分公司内的制氧站部分设备类资产占用的土地及房屋将以协议约定方式,按合作
期限向设备资产受让方收取租赁费。根据本项目的评估目的和评估假设为云南锡业股
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按现行用途原
地持续使用的市场价值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价值仅包含机器设备价值未包含设备
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价值。
       9、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未考虑委估资产可能存在的权属变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和除增值税外的税项。
       10、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
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
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
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有如下使用限制:
    (一)使用范围:本资产评估报告仅用于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
途;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
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
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
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公开媒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除外;
    (六)本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字、评估机构盖章,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七)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

(以下无正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氧气站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本页无正文)




     资产评估师:(周洪)




     资产评估师:(唐进春)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5 日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纪要》第31号(2018年5月22日专题会纪要)
     附件二: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1. 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
     2. 设备权属承诺书
     附件四: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承诺函原件
     附件五: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六: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七: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八: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九: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附件十:评估机构法人授权书复印件
     附件十一:资产评估明细表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