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2,974,427 股不享有利 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68,776,379 股,剔除公司已 回购股份 22,974,427 股后的 1,645,801,9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 红 利 1.10 元 ( 含 税 ) ,按 照 分 配 比 例 不 变 的 原 则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81,038,214.72 元(含税)。除此之外,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 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81,038,214.72 元/1,668,776,379 股=0.1084856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6 日)收盘价—0.1084856 元/股。 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决议。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68,776,379 股,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22,974,427 股后的 1,645,801,9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181,038,214.72 元(含税)。除此之外,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因此无需对上述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2,974,427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2,974,427 股后的 1,645,801,9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9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无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 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的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3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08*****412 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08*****029 个旧锡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在本次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2022年5月7日起至股权登记日2022 年5月16日止),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68,776,379 股,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22,974,427 股后的 1,645,801,9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81,038,214.72 元(含税)。除此之外,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 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81,038,214.72 元/1,668,776,379 股=0.1084856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6 日)收盘价—0.1084856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71号公司办公楼 咨询联系人:杨佳炜、马斯艺 咨询电话:0871-66287901 传真电话:0871-66287902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