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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7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锡大酒店八楼大会议室以
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现对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总经理杨奕敏女士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杨奕敏女士因工作岗位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
拟披露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杨奕敏女士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
序合法有效;其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3)我们认为,杨奕敏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选举刘路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总经理聘任的相关要求,我们通
过对提交的相关资料的审查,认为提名人的资格及提名总经理的程序合法有效,
刘路坷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具备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刘路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我们
同意聘任刘路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

我们认真审查了关于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相关资料,认为提名人的资格及提

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有效,王建伟先生、刘彬先生及岳敏女士具备相关法

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上述三名高级

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我们同意聘任王建伟先生、刘彬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聘任岳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尹晓冰                     袁蓉丽                      王道斌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