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蓉丽2023-04-03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袁蓉丽)
各位股东:
作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之相关规定及要
求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认真履行职务,参加有关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就 2022 年度本人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本人参加了锡业股份召开的 9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 4 次,通
讯表决 5 次,共审议 48 项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亲自出席了公司
于 2022 年度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对公司提供的材料
进行认真审阅,并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以全面了解和
掌握详细信息。参会时积极参与审议各项议案,根据《规则》之规定,发挥专业
和经验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对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报
告期内,本人认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并对相关事项基于客观和专业立场
发表了看法和建议。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履
行职责,针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
及履职经验,并重点关注以下事项:财务审计;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准确性;会计差错更正;为子(孙)
公司提供担保;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专业性;是否造成公司重大影响的事项;
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事项等,并根据具体的业务工作
及公司实际给予充分的支持和指导。2022 年,共发表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 项、
发表独立意见 22 项,上述意见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充分发挥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
(一)绩效薪酬委员会
经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绩效薪酬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我本人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绩效薪酬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公司章程》《云南锡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绩效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之规定,切实履行召集人及绩
效薪酬委员会职责。2022 年绩效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关于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 2021 年度考核结果及 2022 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绩效薪酬委员会工作
细则和选举第八届绩效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共 3 项议案,规范了公司管理层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薪酬和绩效实现责、
权、利的一致性,有利于相关薪酬水平政策制定和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
(二)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锡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云南
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之规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
责。2022 年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共审议 24 项议案,议案涉及公司定期报
告、关联交易、套期保值、注销回购股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等各方面,本人结合自身财务专业知识,认为公司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等相关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产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锡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云南
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之规定,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2022
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 次,共审议 6 项议案,涉及董事候选人提名、选聘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事项,本人对董事候选人、
拟聘任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知识以及独立董事是
否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事项等相关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核实,建议公司董事
会提名相关人员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建议提请
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多途径了解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等形式,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深入了解议案情况,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业务发展及合规运行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畅通的沟
通渠道,必要时与管理层进行会前沟通达成共识;同时积极了解掌握公司的投资
战略、生产经营、内控管理情况;从自身专业领域出发,密切关注会计、税务政
策变化,指导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发挥公司财务会计管理相关理论知识及
实践经验,积极对公司财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监管要求,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一是公司证券部定期向本人呈送公司定期报告。二是本
人出席会议时,公司能够提供充分的材料,汇报公司运营情况,保障独立董事的
知情权;发表独立意见前,公司能够提供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的专业意见,为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支撑依据。三是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公
司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以线上方式向本
人及其他独立董事进行汇报,解答本人有关疑问,使本人于决策前深入了解重大
事项背景及进展,同时在此期间加深本人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生产经营状况的掌握
与了解。此外,针对监管动态、行业信息等内容,公司及时向本人推送分享,使
本人能够多途径掌握相关信息,为本人履职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五、履行年度报告监督审核职责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事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听取管理
层关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进行实地调研考
察。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听取并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
资料,提示年报审计重点事项;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审计
意见进行认真审阅,重点关注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并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
报前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事中沟通,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告
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在年度报告中,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证券投资进行专项说明,并对利
润分配预案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1、独立、审慎决策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情况,
凭借专业优势,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公司董事
会决议执行、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及监督,杜绝违规对外担保、
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发生,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以投资者为导向,对公
司公告内容提出专业意见,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完整性。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
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各项信息披露工作,切实
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与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不断提高个人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监管新动态、新规定,
并在工作积极落实。同时自行了解掌握行业相关动态,进一步加深对独立董事履
职所需法律、财务及管理等多方面专业知识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公司董事会
呈报的云南辖区相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
的警示案例,汲取典型监管案例教训,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法人治理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七、总体评价及展望
2022 年,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坚持决策前了解掌握相关资料,凭借自己在会计、金融方面专业知识,为
公司财务成本管控、生产经营提出了独立、客观的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职独立性未受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主
要股东与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在此,本人对公司全体股
东、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全力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
诚挚的感谢。
2023 年,经历了公司董事会换届,有幸能继续留任独立董事,因此本人将
一如既往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履职,同时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经
营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经营状况,立足于自身任职经历及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更多前往公司进行现场走访
及交流,为锡业股份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