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晓冰2023-04-03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尹晓冰)
各位股东:
作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之相关规定及要
求,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认真履行职务,参加有关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就 2022 年度本人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锡业股份共召开董事会 9 次,现场会议 4 次,通讯表决 5 次,共
审议 48 项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和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亲自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度召
开的全部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阅,
并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以全面了解和掌握详细信息。
参会时积极参与审议各项议案,根据《规则》之规定,发挥专业和经验优势,积
极参与讨论,对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认
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
本人对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并对相关事项基于客观和专业立场发表了看法和建
议。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履
行职责,针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
及履职经验重点关注以下事项:重大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注销回购股份;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准确性;为子(孙)
公司提供担保;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专业性;可能造成公司重大影响的事项;
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事项等,并根据具体的业务工作
及公司实际给予充分的支持和指导。2022 年,共发表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 项、
发表独立意见 22 项,上述意见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充分发挥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
(一)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锡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公司章程》《云
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之规定,切实履行召集人及审
计委员会职责。2022 年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共审议 24 项议案,议案涉及
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套期保值、注销回购股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等各方面,本人结合自身金融、会计专业知识以及多年任教经验,
认为公司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等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具有必要性及公允性且符合公司战略要求,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绩效薪酬委员会
截至 2022 年 6 月 6 日,本人作为锡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绩效薪酬委员会委
员,根据《公司章程》《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绩效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之规定,切实履行绩效薪酬委员会职责。2022 年参加绩效薪酬委员会 1 次,审
议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1 年考核结果及 2022 年考核办法的议案,确保公
司的薪酬和绩效实现责、权、利的一致性,有利于相关薪酬水平政策制定和实施
符合公司的发展。
(三)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经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我本人当
选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之规定,切实履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职责。2022
年参加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和参与竞拍华联锌铟公司 8.37%股份,共 2 项议案,本人认为修订工作细则为进
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参与竞拍华联锌铟公司 8.37%股
份有效提升锡业股份对华联锌铟的持股比例,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提升锡业股
份归母净利润,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
四、多途径了解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等形式,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深入了解议案情况,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业务发展及合规运行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畅通的沟
通渠道,必要时与管理层进行会前沟通达成共识;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
的机会,深入公司现场考察,了解掌握公司的投资战略、生产经营、内控管理情
况;从自身专业领域出发,密切关注会计、税务政策变化,指导公司认真执行相
关会计准则;发挥公司管理相关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
合理化建议;关注锡市场行情变化,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等事项
提出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监管要求,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一是公司证券部定期向本人呈送公司定期报告。二是本
人到公司考察及出席会议时,公司能够提供充分的材料,汇报公司运营情况,保
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发表独立意见前,公司能够提供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
所等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为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支撑依据。三是针对公司
重大事项,公司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以
线上方式向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进行汇报,解答本人有关疑问,使本人于决策前
深入了解重大事项背景及进展,同时在此期间加深本人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生产经
营状况的掌握与了解。此外,针对监管动态、行业信息等内容,公司及时向本人
推送分享,使本人能够多途径掌握相关信息,为本人履职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五、履行年度报告监督审核职责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听取管理层关
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听取并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
料,并针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套期保值操作、相关交易商业实质及资产减值等多
个重点事项提出审计要求;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重点关注公
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并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事中沟通,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年度报告审议过程中,作为独立董
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证券投
资进行专项说明,并对利润分配预案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1、独立、审慎决策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情况,
凭借专业优势,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公司董事
会决议执行、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及监督,杜绝违规对外担保、
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发生,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以投资者为导向,对公
公告内容提出专业意见,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完整性。报告期内,本人认
为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与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不断提高个人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监管新动态、新规定,
并在工作积极落实。同时自行了解掌握行业相关动态,进一步加深对独立董事履
职所需法律、财务及管理等多方面专业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学习公司董事会呈报的云南辖区相关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的警示案例,汲取典
型监管案例教训,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及时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法人治理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权益。
七、总体评价及展望
2022 年,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坚持决策前了解掌握相关资料,凭借自己在财务、工商管理方面的专业知
识及对云南省上市公司的研究,为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事项提出了独立、客观的
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更多的参考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职独立性未受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与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
独立董事,本人离任锡业股份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会、监事会
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全力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本人将
继续关心和关注公司的发展,祝愿锡业股份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更多回报市场
和股东。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