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方钽业: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4-02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4-015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东方钽业              股票代码            00096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秦宏武                           党丽萍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
办公地址
                                                            金路                             金路
传真                                                        0952-2098562                     0952-2098562
电话                                                        0952-2098563                     0952-2098563
电子信箱                                                    zhqb@otic.com.cn                 zhqb@otic.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稀有金属钽、铌及合金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目前已形
成钽金属及合金制品、铌金属及合金制品等系列产品。上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子、通讯、
航空、航天、冶金、石油、化工、照明、原子能、太阳能等领域。
    公司行业地位稳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与美国、台湾、日本、韩国等国
际主要钽铌电容器制造商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钽、铌及其合金制品等系列产品多次荣
获“对外贸易出口名牌”、“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1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
                                                  2022 年末                   比上年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817,727,200.42     1,999,217,840.55    2,000,285,034.33      40.87%    1,648,378,896.64   1,634,896,319.43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2,396,247,599.55     1,495,654,622.03    1,495,654,622.03      60.21%    1,301,919,802.76   1,288,447,805.33
产
                                                                              本年比
                                                   2022 年                    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108,052,896.04      986,217,488.92          986,217,488.92    12.35%    794,733,397.19     794,733,397.19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87,128,774.25    170,554,648.43          170,554,648.43     9.72%     88,317,740.05         80,810,923.66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58,121,196.58    120,215,532.21          124,938,980.13    26.56%     76,797,287.93         69,290,471.54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91,507,599.60      60,746,966.26           60,746,966.26    50.64%     43,196,551.36         43,196,551.36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4107               0.3869                0.3869     6.15%            0.2003                  0.1834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4083               0.3869                0.3869     5.53%            0.2003                  0.183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10.62%               12.42%                12.42%    -1.80%             7.02%                   6.47%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解
    释 16 号规范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
    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
    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
    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2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
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92,021,451.57         254,661,476.35           234,212,949.02            327,157,019.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8,664,385.10          59,428,203.34           28,354,317.35               40,681,868.46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8,482,627.84          55,296,300.10           27,064,127.01               37,278,141.6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5,480,822.53         -26,559,446.40             1,982,827.04              70,603,396.43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披露日前                   表决权恢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普通股股       44,930   一个月末         44,671    复的优先             0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东总数                  普通股股                   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色(宁
夏)东方
            国有法人         39.97%               201,916,800                          0     质押          20,000,000
集团有限
公司
中国国有
企业结构
调整基金    国有法人          3.48%                17,574,692                17,574,692      不适用                 0
二期股份
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郑文宝                        2.65%                13,370,675                          0     不适用                 0
            人
诺德基金
-华泰证
券股份有    其他              1.68%                 8,506,151                 8,506,151      不适用                 0
限公司-
诺德基金

                                                        3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浦江 120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
划
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0.94%               4,772,702                       0   不适用                0
公司
中国有色
矿业集团    国有法人        0.88%               4,462,214               4,462,214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济南瀚祥
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
合伙企业                    0.87%               4,393,673               4,393,673   不适用                0
            有法人
(有限合
伙)
UBS AG      境外法人        0.69%               3,474,765               2,636,203   不适用                0
全国社保
基金一零    其他            0.63%               3,166,200                       0   不适用                0
二组合
MORGAN
STANLEY &
CO.         境外法人        0.57%               2,876,838               2,636,203   不适用                0
INTERNATI
ONAL PLC.
                        1、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股子公司,属一致行动人。
致行动的说明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郑文宝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9,606,0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764,675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情况说明(如有)
                        13,370,675 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向包括中国有色
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75 亿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32,249,793 股。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2 号)。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工作,本次共发行新股 59,281,81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4,627,088.84 元,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4,422,703.62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70,204,385.22 元。本次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67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5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完成向符合条件的 15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993,800 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1 日上市。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符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 股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上市。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