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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钽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2-014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
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74.89 万元,
因应收款项收回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79.79 万元,因资产报废转销减
值准备 196.46 万元。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规定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客观反映各类资产价值,公司采用预
期信用损失法,对纳入计提减值范围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计
提减值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按存货的成本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
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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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按照上述方法,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
对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
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
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期计提、转回和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报告期期末,公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应计提坏
账准备 30,707,007.54 元。其中: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 30,780,171.34
元,本期由于外币差异导致坏账准备减少 94,781.86 元,本期应收款
项增加导致坏账准备计提 819,528.38 元,同时应收款项收回导致坏
账准备减少 797,910.32 元,2021 年需转回坏账准备 73,163.80 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6,984,011.58 元。期初
已计提 34,054,631.81 元,2021 年需补提存货跌价准备 2,929,379.77
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参股公司北京宁夏大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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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及财务状况,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司享有的份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0
万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1 年公司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964,635.07 元,主要原因
是设备年限已久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设备升级换代处置或毁损报废不
再使用。
    三、本期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共将减少 2021 年度净利
润 4,950,997.83 元,占 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5.61%,相应减少公司 2021 年末所有者权益 4,950,997.83 元。
    四、董事会对计提、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
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
息。
    由于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的影响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为 88,317,740.05 元)的 50%以上,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
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
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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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
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作为东方钽业的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
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更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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