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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钽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
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会计政策的
运用均符合新的会计准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真实反映了东方钽业 2022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二、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三位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查了有关资料,
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
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
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的议案
     1、为控制业务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根据风险处置预案的要求,
公司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了风险持续评估。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财务公司的风险状况,有利于公司及时有效
防范相关风险。
    2、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李耀忠、张文君、陈曦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