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东方钽业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2023-02-25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3-031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及预
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
预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况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
2、发行方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式,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式及发行时 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间 效期内择机发行股票。
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股票。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含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
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
包含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色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
(中国有色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象。除中国有色集团外,其他特定
名特定对象。除中国有色集团外,
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
其他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
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
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
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3、发行对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基金认
象及认购方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
式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
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
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
资金认购。
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中国有色集团以外的最终发行对
除中国有色集团以外的最终发行对
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
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
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
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
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
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
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
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 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
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
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派 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股本:P1=P0/(1+N)配股:P1=(P0+A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K)/(1+K)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 配股:P1=(P0+A×K)/(1+K)
4、定价基 行:P1=(P0-D+A×K)/(1+N+K)其 上述二项或三项同时进行:P1=(P0-
准日、定价 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 D+A×K)/(1+N+K)
原则及发行 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
价格 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
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最 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 本数,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
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
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
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本次
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
中国有色集团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
价格认购东方钽业本次非公开发行 优先等原则确定。
的股票,认购总额为人民币 5,078 中国有色集团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
万元。中国有色集团不参与本次发 价格认购东方钽业本次向特定对象
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 发行的股票,认购总额为人民币
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 5,078 万元。中国有色集团不参与本
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非 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开发行股票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 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
生发行价格,中国有色集团同意以 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
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 次发行股票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
购。 发行价格,中国有色集团同意以发
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
购。
截至目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截至目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440,832,644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440,832,644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计算得出,且不超过 132,249,793 股 计算得出,且不超过 132,249,793 股
(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 (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
市公司总股本 440,832,644 股的 公司总股本 440,832,644 股的 30%,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
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为准。若公司 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关
5、发行数 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 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
量 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 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 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
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 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
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 述范围内,最终发行股数由公司董
股数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 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
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
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
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 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等原则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募集资
过 67,462.71 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 67,462.71 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
金金额及用
费用后将投资于三个项目及补充流 用后将投资于三个项目及补充流动
途
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若中国有
色集团在认购完成后的股份比例较 本次发行结束后,若中国有色集团
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前十二个月内, 在认购完成后的股份比例较本次发
增持幅度不超过 2%(即:中国有色 行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幅度不超
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的持 过 2%(即:中国有色集团在本次发
股比例-认购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行结束后的持股比例-认购方在本次
的持股比例≤2%),则中国有色集 发行前的持股比例≤2%),则中国
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 有色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 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
让;若中国有色集团在认购完成后 让;若中国有色集团在认购完成后
的股份比例较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前 的股份比例较本次发行之前十二个
十二个月内,增持幅度超过 2% 月内,增持幅度超过 2%(即:中国
(即:中国有色集团在本次非公开 有色集团在本次发行结束后的持股
7、限售期
发行结束后的持股比例-中国有色集 比例-中国有色集团在本次发行前的
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2%),则中国有色集团
>2%),则中国有色集团认购的本 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 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
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 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取得
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取得公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 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
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份锁定安排。
述股份锁定安排。
9、本次发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行前的滚存 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
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
未分配利润 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安排 享。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
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10、决议有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 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
效期
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预案的主要修订内容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内容
补充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公司声明 公司声明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编制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更新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添加《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
释义 释义 购协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释义
四、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况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 1、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
对象发行 A 股股 方案 2、更新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审
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
票方案概要 议程序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程序
二、公司与中国有色集团签
第二节 董事会前
订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
确定的发行对象基
之股份认购协议》及《<关 购协议》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情况及附条件生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 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 要内容
摘要
要内容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 注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包括相关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截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的可行性分析 次会议决议日前已投入的金额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