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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钽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15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3-046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4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4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1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119 号宁夏
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2.00                                                          √
                  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3.00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
    4.00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 1、2、3、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2
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
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
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2023 年 4 月 6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8:0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秦宏武、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
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
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

                                  3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2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
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4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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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
  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
  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1.00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
            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2.00                                            √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3.00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4.00      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6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23 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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