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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1-1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
下述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1、关于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引入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作为战略投
资者暨关联交易方案的意见
    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意见的要

求,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安泰环境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引入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作为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了事前审查。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安泰
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引入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作为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本次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安泰科
技及安泰创投放弃对安泰环境优先增资权的方案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2、关于聘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安泰科技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聘任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上述议案中所确定的 2019 年度审计费用是合理的,我们同意公司将此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兆年:           宋建波:             周利国:



                                          2019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