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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泰科技:关于签订三方《氢燃料重卡应用推广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2020-11-06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三方《氢燃料重卡应用推广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钢工业技术:河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现代汽车:韩国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交易概述
     2020 年 11 月 4 日,安泰科技、河钢工业技术与现代汽车三方共同签订《氢燃
料重卡应用推广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三方
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共赢发展和共担风险的原则,约定在氢燃料重卡应用
推广领域推进商业合作与技术创新,不断降低氢燃料重卡运营成本,共同开拓具
备市场竞争力的商业模式和具备盈利能力的高端产品,逐步构建高效、低碳的氢
燃料重卡生态圈,助力“京津冀”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河钢工业技术
     公司名称:河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1MA0CLR8G8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谷园区青果路 99 号科技谷大厦 1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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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单立东
    注册资本:10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交通运输、能源装备、机械等行业所需的钢铁材料、零部
件、成套组件和相关设备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物流管理、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设备及备件的设计、开发、制品、销售及技术服务;新材
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企
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钢工业技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方面
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乙方-现代汽车
     公司名称: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
     注册地址: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瑞草区献陵路 12
     法定代表人:李元喜
    现代汽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方面不存
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三)签订框架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后
续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河钢工业技术是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承载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构
建氢燃料重卡产业集群”的战略目标,发挥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的产业链条和
丰富的副产氢资源优势,将“京津冀”地区作为氢能业务拓展的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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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汽车作为世界 100 强企业、世界 5 强汽车企业,是全球氢能和燃料电池
产业的领头羊,拥有先进的氢燃料电池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生产能力,其氢燃
料电池汽车技术在世界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
    安泰科技是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氢能领域的主要发展
目标为聚焦关键材料和电堆,通过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成为具备国际竞争
力的燃料电池和氢能生态系统解决方案的提供商。目前公司已经参与宁波、河北、
山东多地政府的氢能规划,联合承担国家氢燃料电池研发课题,充分发挥控股子
公司宁波化工院甲级资质优势,先后完成了河北河钢化工有限公司加氢示范项目
邯郸站及唐山站的 EPC 工程设计、建设,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三方未来将以合适的形式成立合资公司,利用各自在资源、技术和市场方面
的优势,最大程度降低氢燃料重卡的运营成本,共同建立具备商业化运行条件的
氢燃料重卡产业链。由河钢工业技术提供氢燃料重卡的应用场景和运行所需的氢
气资源;现代汽车提供符合应用场景需求的氢燃料重卡车辆;安泰科技提供氢气
的储运、加注技术和加氢站的配套建设。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三方在氢能的
制取-储运-加注-应用方面的全方位技术合作,实现传统产业向氢能产业的转型升
级,同时不断提升氢燃料重卡的市场占有率。
    结合三方在资源、技术和区位方面的优势,初步确定将“京津冀”地区作为
氢能业务拓展的重点区域,对接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构建氢燃料重卡产业集群”
的战略目标,在推动氢燃料重卡示范运行、构建氢燃料重卡产业集群、拓展京津
冀氢能应用市场及共同探索降低成本途径等四个方面逐步开展合作。
    (二)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的效力终止:
    1、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或政府政策方面的障
碍、不可抗力等)无法达成本协议之目的时;
    2、任何一方于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另外两方终止本协议时。


    三、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1、本协议为三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
确定性,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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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影响,对本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2、本协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公司在氢能领域扩大对外技术合作,提
高公司在氢能产业领域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快公司在氢能及燃料电池领域业务的
布局。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为三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具体
的实施内容和进度能否如期顺利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具体内容不具有法律
约束力。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
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
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2020 年 8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及《关于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本协议签订前,公司尚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
未来三个月的减持计划。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
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3、备查文件:三方签署的《氢燃料重卡应用推广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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