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周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89,295,06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942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64,867,7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561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4,427,3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808%。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4,928,3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42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4,427,3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808%。 3、会议出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安泰科技 2020 年年度报告》; 同意 389,183,0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2%;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87,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表决结果 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16,3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07%;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9%;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14%。 2、《安泰科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89,100,4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0%;反对 2 10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弃权 87,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表决结果 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33,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94%;反对 10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92%;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14%。 具体内容详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 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 公司治理”的“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 情况”、“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等章节内容。 3、《安泰科技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89,183,0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2%;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87,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表决结果 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16,3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07%;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9%;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14%。 4、《安泰科技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389,270,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03,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1%;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 年度公司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462,283.89 元;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 润为 88,455,853.45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9,023,258.99 元。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845,585.35 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09,023,258.99 元,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2020 年度公司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20,520,161.94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安泰科技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389,268,4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2%;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01,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3%;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与核销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同意 383,392,0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37%;反对 5,903,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6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同 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25,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3199%;反对 5,903,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80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安泰科技关于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 案》; 4 同意 24,903,9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1%;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03,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1%;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内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8、《安泰科技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89,180,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7%;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87,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表决结果 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14,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19%;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7%;弃权 87,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14%。 9、《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监事报酬议案》 同意 389,268,4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2%;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01,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3%;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第八届董事、监事报酬发放情况如下: 5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10.8 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 另行支付;执行董事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其他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股东代表监事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冬梅、陶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