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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
政部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依据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其他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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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
    务报表披露,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
    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重分类调整    重新计量      2021 年 1 月 1
                        日账面余额                                   日账面余额
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                                       9,576,257.79    9,576,257.79
    长期待摊费用     50,630,724.09 -4,095,056.37                    46,535,667.7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5,481,201.42    5,481,201.42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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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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