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我们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安泰科技、全体股东与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安
泰科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安泰科技资金情况和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安泰科技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安泰科技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报告期末无对外担保
余额。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兆年: 周利国: 杨松令: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