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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信息 (000977)
2025-03-07 15:00

公司公告

浪潮信息: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019-03-29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
立董事经审慎查验有关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增补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19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
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
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
影响,不会造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
履行了回避义务。
   (2)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
八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慎查验有关材料,对该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浪潮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为了满足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
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提出的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 年度
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58,597,936.72 元,2018 年度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209,319,058.73 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
公积 20,931,905.87 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8,387,152.86 元,以前
年度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71,792,626.84 元,公司目前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1,260,179,779.70 元。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89,252,171 股为基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6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77,355,130.26 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 1,182,824,649.44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2018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续聘2019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续聘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及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山东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表现出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
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完善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应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
况的需要。目前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
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
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
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本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希望公司今后
在内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增
强内控意识,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传模、王培志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