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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浪潮信息:公司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2022-12-15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

   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协议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金融服务协议

    甲方: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彭震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浪潮路 1036 号


    乙方: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马丽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 7000 号汉峪金谷
A4-5 号楼 17 层


    鉴于: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在 深圳 证券交易所( A
股)上市,甲方包括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
关子公司。
    2、乙方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
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规规定,
乙方具备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的资质。乙方拟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金融
服务。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
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
提供的金融服务,乙方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甲方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3、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进
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二、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为乙方当前已取得的和预期条件成熟 后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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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服务范围(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调整),包括: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
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
基础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
兑付。
    2、综合授信服务
    (1)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
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债券投资等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服务,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
类型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示及要求,为甲方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含
跨境资金集中收付),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
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收费标准,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
所收取的费用。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
付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
    ①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②办理委托贷款;
    ③办理甲方产品买方信贷;
    ④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和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⑤提供债券承销;
    ⑥经监管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其他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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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 行就该类型
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期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
的费用。
    三、 交易限额
    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就甲方与乙方的金融交易做出
以下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存款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吸收甲方的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分别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人民币)2023 年 50 亿元、2024 年 60 亿元、
2025 年 70 亿元。
    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 3 个工
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综合授信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额度
分别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人民币)2023 年 70 亿元、2024 年 80 亿元、
2025 年 90 亿元,其中提供贷款服务余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人民
币)2023 年 50 亿元、2024 年 60 亿元、2025 年 70 亿元。
    3、其他金融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结售汇服务分别不超
过 2023 年 40 亿美元、2024 年 45 亿美元、2025 年 50 亿美元;甲方可使用
的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买方信贷、债券承销等其他金融服务(指本协议
第二条第 4 款中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人民
币)2023 年 10 亿元、2024 年 10 亿元、2025 年 10 亿元。
    四、双方的承诺
    1、甲方的承诺
    甲方依照本协议在与乙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
资料和证明;甲方使用乙方业务系统,应严格遵守乙方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
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2、乙方的承诺
    (1)乙方保证向甲方实际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
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乙方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甲方,配合甲方积极处置风险,保障
甲方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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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协议的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
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以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信息、资料、财务
数据、产品信息等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
均不得将上述信息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以
及甲方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因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
制命令必须予以披露的,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并尽一切努力将信息披露程度
和范围限制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的限度内。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
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八、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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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关于金融服务协议之签字盖章页)




甲方:                                      乙方: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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