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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浪潮信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1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2
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我
们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
信、勤勉义务, 在有关会议召开前,我们都认真仔细审阅公司有关会议资料,并
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各类信息,主动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
况,为参加董事会会议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贡献我们的力量。
    公司 2022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2022 年度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8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爱国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王培志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刘培德     独立董事      2         2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次数                            3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爱国    独立董事     3          3        0         0              否
 王培志    独立董事     3          3        0         0              否
 刘培德    独立董事     2          2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22年4月7日参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该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情况作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3、对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发表独立意见;
    4、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发表独立意见;
    5、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6、对财务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7、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8、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9、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如下:
    10、对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1、对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发表独立
意见。
    (二)2022年6月29日参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该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发表独立意
见;
    2、对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发表独立意见。
    (三)2022年8月26日参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该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专项
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2、对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3、对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发表独立意见。
    (四)2022年12月6日参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该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增加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发表独立意见;
    2、对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3、对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五)2022年12月14日参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该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2、对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3、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4、对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5、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6、对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发
表独立意见。
    三、在 2022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在公司编制 2022 年度报告之前,
我们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了解。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我们与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工作计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
交审计报告,与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阅经会计师审计的公司财
务报表等,认真、尽责的完成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尽的义务,确保了年度审计
工作的按时完成。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能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日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22 年,我们注重与公司保持日常沟通,认真听取公司就有关情况的汇报,
并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它时间,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
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
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年新出
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
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持续、稳定、健康
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
和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2 年度工作中给予我们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
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王爱国   王培志 刘培德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