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7-05-09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就本次重组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以
下简称“股价”)波动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股票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起停牌。上市公司股票于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2 月 9 日的收盘价为 2.66 元/股,停牌前第 20 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1 月 6 日收盘
价为 2.67 元/股,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0.37%。同期深
证成指累计涨幅为-1.04%,房地产(证监会)指数(883010,上市公司所属行业
指数)累计涨幅为-0.11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
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
关标准。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之盖章页)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