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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弘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8-09-13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14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为1.00元,公司股票复牌后,如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
第(十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2018年8月27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弘集团与加多宝集团
及深圳前海银谊资本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
议》,该协议中关于流动性资金支持和资产注入等核心条款对于协议
各方不具有实质性约束力,鉴于加多宝集团发表的声明,导致该协议
事实上已经终止或随时可能终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正与加多宝集团协商终止该协议。
    3、截止目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
额为509,682.21万元,全部为各类借款。因债务逾期、连带担保债务
涉及多起诉讼,金额约30.76亿元。由于资金紧张,公司在建地产项
目基本上都处于停工状态,公司经营困难。
    4、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收到安徽证监局《调查通知书》(皖证
调查字2018043号),因公司披露的2017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三季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公司被立案调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后续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并满足相关条件,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5、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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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的预计经营业绩进行了披露,预计2018年前三
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未发生较大变化。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简称:中弘股份,股票代码:000979)股票于2018年9月4日、2018年9
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6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 现将本
次核查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公共媒体报道等
事项进行了关注,并通过现场问询、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电话问询
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1、截止目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
额为509,682.21万元,全部为各类借款。因债务逾期、连带担保债务
涉及多起诉讼,金额约30.76亿元。由于资金紧张,公司在建地产项
目基本上都处于停工状态,公司经营困难。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债
权人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并且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2、2018年8月27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弘集团”)与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
宝集团”)及深圳前海银谊资本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债务重组及经

                                2
营托管协议》,加多宝集团及深圳前海银谊资本有限公司拟对公司提
供流动性支持和债务重组,并择机注入相关资产。具体情况详见2018
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公告” 。
       2018年8月28日,加多宝集团发表声明,否认签署了上述协议,
声称从未对黄伟清先生出具任何授权,并声称公司在公告中对加多宝
集团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的描述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公司对此情况
作出了澄清说明。上述协议中关于流动性资金支持和资产注入等核心
条款对于协议各方不具有实质性约束力,鉴于加多宝集团发表的声
明,导致该协议事实上已经终止或随时可能终止。具体情况详见2018
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8-132号公
告。
       2018年8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74
号),要求公司就2018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
托管协议的公告》及加多宝集团声明等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公司于同
日对关注函进行了回复并公告,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8月29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8-133号公告。
       2018年8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76
号),要求公司对加多宝集团是否解散及《委任书》是否有效力等相
关情况进行核实,公司于同日对关注函进行了回复并公告。具体情况
详见2018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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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8-139
号公告。
    3、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与加多宝集团就《债
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协商签署正式的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能否
最终签署及何时签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取得该协议终止的
书面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正与相关交易对手协商推进涉及公司债务重组的其他事项,该事
项的推进以公司与加多宝集团已签署的《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
终止为前提。新的债务重组事项目前无实质性进展,且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公司将对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亦未有发生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情形;也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操纵公司股票交
易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其他事项说明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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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复牌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
公司停复牌业务》法规指引,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
票简称:中弘股份,股票代码:000979)将于2018年9月13日(星期
四)上午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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