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18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0 月 19 日(周五)开市起
停牌,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中弘股份,
股票代码:000979)) 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2018 年 9 月 13 日-10
月 18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0 月 19 日(周
五)开市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
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现就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十八)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
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1 条的规定,出
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
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23 条的规定,自
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届
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
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全天停牌不计入退市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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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24 条的规定,退
市整理期间,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板交易,并不再在主板行情
中揭示。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25 条的规定,退
市整理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应当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26 条的规定,退
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28 条的规定,上
市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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