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总经理及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周英先生、王东先生简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本人认为,周英先 生、王东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履行相关职责 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周英先生、王东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周春生 吕晓金 蓝庆新 2018 年 10 月 31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