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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弘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退    公告编号: 2018-20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近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弘股份”)
收到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卓业”)通过
邮件转发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告知函(编号:YW-GPZY-207-000979-9)》及相关附件,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弘卓业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及司法裁定情况
       中弘卓业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元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交易标的为中弘
股份(证券简称“中弘股份”,证券代码“000979”)股票 10,203 万
股(除权后为 14,284.2 万股),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 17,018.604 万
元,按照约定中弘卓业应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进行购回交易,并归
还本金支付利息。中弘卓业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构成违约。
       由于该笔质押回购业务逾期,合肥仲裁委已作出《仲裁裁决书》,
国元证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关于中
弘股份股票质押纠纷案件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 03 执 1353
号),要求强制卖出中弘卓业持有的质押给国元证券的 142,842,000
股中弘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国元证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收到元通 207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的委托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指令函,要求国元证券代表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申报违约处置。在二级市场以集合竞价方式按市价强制卖
出中弘卓业持有的质押给国元证券的 14,284.2 万股中弘股份无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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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通股。如果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出资人厦门国际银行找到大宗
交易的交易对手,将在任何时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二、本次司法强制执行涉及减持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因司法强制执行减持;
       (2)股份来源:中弘卓业持有的质押给国元证券的 142,842,000
股中弘股份无限售流通股(退市整理期证券简称“中弘退”,证券代
码“000979”);
       (3)减持的数量:拟减持数量 142,842,000 股;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
合法方式。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拟减持时间区间: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协议转让自公告之日起;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
定。
       (7)执行减持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中弘卓业是公司控股股东,上述司法强制执行暂且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需要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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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述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公司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签章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股票
质押式回购业务告知函(编号:YW-GPZY-207-000979-9)》及相关附
件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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