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煤电: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020-08-08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36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议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
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113 号)等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照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适用法
律法规规定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不得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二、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本次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
1
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
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及品种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和主承销商
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
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
期兑付款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具体的票面利率及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
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
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五)担保方式
2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六)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获准发行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
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
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批复的方式发行。
(七)承销方式与募集资金用途
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
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调整债务结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
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偿债保障
如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
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采取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和收购兼并等
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等措施,保障债务偿付。
(九)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
下,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
申请。
(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 24 个月,自发行方
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3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
况,制定、调整及实施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和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券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
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债券期限、债券品种、是否设计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发
行对象、担保安排、上市交易场所、偿债保障安排等具体事宜;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
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
整;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或
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
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与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
作;
5、办理公司债券申报及上市的相关事宜;
6、决定聘请参与公司债券必要的中介机构;
4
7、办理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第 1-7 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作为本次债券的获
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公司债
券有关的事务。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发行公司债券对于公司的影响
此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调整公司融资结构,增加中长期
融资比例,确保资金链安全,并且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尤其在当
前国家经济环境下,锁定未来 3-5 年相对较低融资成本,同时能
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声誉和认可度。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公司
债券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
六、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
5
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
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按
照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