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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金控: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8-10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整体资本资源配置、分散配置风险,同时支持公司控股子
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
产业基金”)提升管理规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金控”)拟作为有限合
伙人(LP)出资人民币 1.5 亿元,越秀产业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
(GP)出资人民币基金总规模的 5%(基金目标规模 10 亿元,越
秀产业基金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参与广州智造升级产业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智造升级基金”)的设立。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
拟出资 1.5 亿元与广州越秀金控、越秀产业基金共同参与出资设
立智造升级基金。
     2、关联关系说明
     越秀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1
规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越秀集团系公司关联方,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刘艳均回避表决,5 名
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2 亿元(广州越秀金
控拟出资 1.5 亿元,越秀产业基金拟出资 5,000 万元),属于董
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智造升级基金为合伙企业形式,合伙协议将于有关各方
履行完各自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126,851.845 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8677792A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25 日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企业管
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总
部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
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
心 65 楼
    越秀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市人民政府            1,126,851.845      100%
             合计                1,126,851.845      1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越秀集团的总资产为 4,295.64 亿

元,净资产为 658.70 亿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 372.68 亿

元,净利润为 38.43 亿元。

    越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方,经查询,本次关

联交易行为中不存在交易主体行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广州智造升级产业投资基金(暂定,最终以
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点:广州市

                             3
    4、基金管理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基金意向总规模 10 亿元,具体以
实际募资额为准,全体合伙人一次性出资到位。
    6、存续期:经营期限为 7 年。其中:投资期 5 年,退出期
2 年,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可延长不超过 2 年。
    7、资金投向:围绕智造升级带来的产业投资机遇,重点投
资于智能制造、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产业上下游的优质项目。
    8、管理费用
    基金投资期内,管理费为认缴出资额的 2%/年。基金退出期
内,管理费为基金未收回投资额的 2%/年。基金清算期间,不收
取管理费。
    9、收益分配
    (1)先向所有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所有合
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
    (2)上述分配后如仍有剩余可分配财产的,则向所有合伙
人分配投资收益;
    (3)分配后如仍有剩余,基金管理人提取追补收益,而后
剩余可分配财产中的 20%作为业绩报酬,剩余 80%在全体合伙人
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以上拟设立基金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广州越秀金控、越秀产业基金及其他相关各方参考市场管理

及类似交易通行条款,基于充分讨论和协商后根据市场公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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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相关协议条款。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智造升级基金为合伙企业形式,合伙协议将于有关各方履行
完各自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系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本资源配置、分散配置风险,
同时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基金提升管理规模。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广州越秀金控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若合伙企业出现
亏损,则广州越秀金控需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越秀产业
基金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同时,公司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参与设立基金外,公司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越秀集团
(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
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35,509.28 万元(其中向越
秀集团资金拆借金额为 310,000 万元;另外,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分别与
公司关联方越秀集团签署 14 亿元公司债、40 亿元次级债发行担
保协议,越秀集团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为千分之二,其中公司债
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次级债担保期限不超过 7 年,预计担保费
合计 4994.35 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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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
出资人民币 1.5 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基金作为普通
合伙人(GP)出资人民币基金总规模的 5%(基金目标规模 10 亿
元,越秀产业基金预计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参与智造升
级基金的设立,系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本资源配置、分散配置风
险。
    (2)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 1.5 亿元
与广州越秀金控、越秀产业基金共同参与出资设立智造升级基
金,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时,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控股子公越
秀产业基金参与智造升级基金的设立,系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本资
源配置、分散配置风险。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
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
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公
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的总体安排。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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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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