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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金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及《广州越

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

提供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8 年 1-9 月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

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

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我

们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

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广州智
造升级产业投资基金(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的设

立,系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本资源配置、分散配置风险。本次交

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

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及

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的总体安排。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及子公司

参与设立基金事项的整体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   涛              沈洪涛               杨春林




                                  2018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