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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金控: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30亿元中期票据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8-13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 30 亿元中期票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根据发展需要,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
等有关规定,并经“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
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责任
主体,越秀租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发行事
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基本方案
     1、发行主体:越秀租赁
     2、注册及发行规模: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1
人民币 3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越秀租赁在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金额为准。
       3、发行方式:根据越秀租赁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
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
行。
       4、发行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5、发行利率:根据越秀租赁信用评级及发行时银行间债
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越秀租赁到期债务,补充营
运资金。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拟授权越秀
租赁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
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
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
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
注册手续等;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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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
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
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各控股
子公司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
自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方可实施。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完成注册尚具有不确定
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优化公司的
债务结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票
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3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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